甲午中日战争后,中国清朝政府与日本于1895年4月17日签订了 《马关条约》。该条约的签署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的结束。《马关条约》的主要内容包括:
割地:
中国割让辽东半岛(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)、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、澎湖列岛给日本。
赔款:
中国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。
通商口岸:
中国增开沙市、重庆、苏州、杭州为商埠,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。
其他:
条约还包括一些其他条款,如允许日本在中国开设工厂等。
这些条款对中国的影响极大,不仅导致了领土和主权的严重损失,还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程度,激发了国内的民族危机感和仇日情绪。